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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检行动 | 检察官变身“质检员”,为千余件刑事案件“体检”
在22起退回补充侦查案件中,18起不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的,已要求承办人及时结案。
在我院流程监控例会上
刑事检察局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及案管部门
说明被督办案件整改情况
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之一,我院先行先试,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质量模块化流程监控体系,破解案件瑕疵“发现难”。
我院党组就指定案管部门牵头,抽调侦监、公诉等8个业务部门骨干成立“模块化流程监控体系”专项课题组,建立包括“涉案财物管理”、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”等9大监控模块、81个风险子项在内的流程监控体系。
我院案管部门的2名专职流程监控员和8个业务部门的兼职流程监控员,每天上班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根据9大监控模块的指引,深入每一个工作节点,逐模块、逐子项审查办案期限、案卡填录、文书制作等诸多易发问题,对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展开“精准扫描”和“定向号脉”。
2016年至今
对办理的1443件各类刑事案件实行100%监控,制发“每日流程监控通报”400余份,同步预警53次,定位瑕疵32个,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。去年,该做法被最高检简报转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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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模块化监控发现的问题
如何确保100%整改?
我院动真碰硬,实行
部门负责人
分管检察长
检察长
三级督办体系
层层监督、重拳整改
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及时反省、迅速整改
自2016年模块化监控实施至今
20起督办案件均已整改完毕
检察君们始终坚守一个信念:
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!
(来源:常州检察在线)